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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8/2008

    谈论 搬家

     

    引用

    搬家
    本人的窝已乔迁,新址:http://blog.sina.com.cn/shimengna

    谈论 发(下)

     

    引用

    发(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一天,内也在结束表演后,照例享受着专人伺候沐浴的待遇。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背部起了几粒红红的疹子,便为他涂了点马戏团专用的除疹药膏,可第二天,疹子没有退,内也却开始浑身搔痒起来,马戏团见状欲请兽医来为他诊治,但被内也一口回绝了。内也开始用毛发巧妙地把出疹的地方遮盖住,所以,他依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超群的技艺。但每天表演完毕后,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毛发下的皮肤上,不断有疹子冒出。他开始拒绝接受专人打点,只是贴身备一罐除疹的药膏适时涂抹,直至全身都布满了红疹。不过,内也还是没把这当回事,因为他觉得,他一身丰裕的毛发可以完全遮盖红疹。他依然会将是台柱,依然没有谁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一天深夜,内也在一阵剧痛中惊醒。他用前抓摸索着疼痛的地方,突然他摸到一处潮湿黏稠的皮肉,接着是一阵更剧烈的疼痛……内也开启一盏昏暗的灯,跑到镜子前,拨开疼痛处的毛发——那是一个梅花形的伤口。确切地说,那是一个由无数个发黑发青的疹子汇聚而成的梅花形伤口。伤口上粗粗的毛囊里不断渗出夹杂着黄色的血水。内也连忙把灯熄灭,爬回床上,蒙着头,打着哆嗦……
          第二天清晨,马戏团的工作人员前来敲门,示意内也可以起床准备训练了。内也警觉地将被伤口弄脏了的床褥收拾到床下,接着,他便照例开始打理他的造型。他就近用一撮毛发遮住伤口,因为伤口没有经过清理,黏黏的液体将毛发粘得牢牢的。这令内也感到很满意。随后,内也打了一针止痛剂,便向训练营出发了。
          之后的每个夜晚,内也在入睡前都会打一针止痛剂,以保证睡眠的质量。每天清晨,他又会花很多时间用在处理他的每个伤口上。在一次训练中,内也的驯兽师闻到了一股异样的味道:“什么味儿啊?那么臭!哪儿来的?”内也听罢急忙借口离开了训练场,飞速跑到自己的休息室,找了一瓶最刺激的香水,朝自己的众多伤口上狠命地喷去。一阵入骨的剧痛,内也顿时休克。
          当内也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马戏团仓库的一个纸盒内。透过门缝射进来的一丝光线里布满了扬扬洒洒的灰尘,仓库里弥漫着各种难以入鼻的气味,内也分不出哪种是属于自己的。在这种环境下,内也竟然感到有些饿。他叼起角落里那只脱胶了的皮鞋,有气无力地咬了几口,便放弃了。门外突然有点动静,内也企图发出些声响以得到帮助,可惜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不过,门最终还是打开了,开门的是内也的同僚。因为这位同僚在马戏团的地位远不及内也,所以他们之前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只是打过几个照面而已。
          “你伤口严重感染,身上的毛发不能要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内也闭着眼睛,躺在刑台上,回顾着这半年来发生的一切。他知道,他的一生就这么完了,脱毛后的他,将会是个千疮百孔的怪物。不会再有马戏团让他登台,也不会有人会把他当宠物收养。即便是一条流浪的野狗,他也已失去与其它同类抢夺食物的体魄。但此时此刻,他仍感激那只救了他的同僚,因为没有他,自己便将会在那个霉菌泛滥的仓库里全身溃烂直至一堆白骨……
          医生拍了拍内也以示行刑完毕,便马不停蹄地拿着从内也身上拔下的毛发,走了出去。此时,内也看见他那好心的同僚径直而来,只见他迫不及待地走到那位医生跟前……
          “这些毛一根都不能少,给我弄他原来的那个造型。”

    谈论 发(下)

     

    引用

    发(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一天,内也在结束表演后,照例享受着专人伺候沐浴的待遇。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背部起了几粒红红的疹子,便为他涂了点马戏团专用的除疹药膏,可第二天,疹子没有退,内也却开始浑身搔痒起来,马戏团见状欲请兽医来为他诊治,但被内也一口回绝了。内也开始用毛发巧妙地把出疹的地方遮盖住,所以,他依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超群的技艺。但每天表演完毕后,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毛发下的皮肤上,不断有疹子冒出。他开始拒绝接受专人打点,只是贴身备一罐除疹的药膏适时涂抹,直至全身都布满了红疹。不过,内也还是没把这当回事,因为他觉得,他一身丰裕的毛发可以完全遮盖红疹。他依然会将是台柱,依然没有谁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一天深夜,内也在一阵剧痛中惊醒。他用前抓摸索着疼痛的地方,突然他摸到一处潮湿黏稠的皮肉,接着是一阵更剧烈的疼痛……内也开启一盏昏暗的灯,跑到镜子前,拨开疼痛处的毛发——那是一个梅花形的伤口。确切地说,那是一个由无数个发黑发青的疹子汇聚而成的梅花形伤口。伤口上粗粗的毛囊里不断渗出夹杂着黄色的血水。内也连忙把灯熄灭,爬回床上,蒙着头,打着哆嗦……
          第二天清晨,马戏团的工作人员前来敲门,示意内也可以起床准备训练了。内也警觉地将被伤口弄脏了的床褥收拾到床下,接着,他便照例开始打理他的造型。他就近用一撮毛发遮住伤口,因为伤口没有经过清理,黏黏的液体将毛发粘得牢牢的。这令内也感到很满意。随后,内也打了一针止痛剂,便向训练营出发了。
          之后的每个夜晚,内也在入睡前都会打一针止痛剂,以保证睡眠的质量。每天清晨,他又会花很多时间用在处理他的每个伤口上。在一次训练中,内也的驯兽师闻到了一股异样的味道:“什么味儿啊?那么臭!哪儿来的?”内也听罢急忙借口离开了训练场,飞速跑到自己的休息室,找了一瓶最刺激的香水,朝自己的众多伤口上狠命地喷去。一阵入骨的剧痛,内也顿时休克。
          当内也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马戏团仓库的一个纸盒内。透过门缝射进来的一丝光线里布满了扬扬洒洒的灰尘,仓库里弥漫着各种难以入鼻的气味,内也分不出哪种是属于自己的。在这种环境下,内也竟然感到有些饿。他叼起角落里那只脱胶了的皮鞋,有气无力地咬了几口,便放弃了。门外突然有点动静,内也企图发出些声响以得到帮助,可惜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不过,门最终还是打开了,开门的是内也的同僚。因为这位同僚在马戏团的地位远不及内也,所以他们之前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只是打过几个照面而已。
          “你伤口严重感染,身上的毛发不能要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内也闭着眼睛,躺在刑台上,回顾着这半年来发生的一切。他知道,他的一生就这么完了,脱毛后的他,将会是个千疮百孔的怪物。不会再有马戏团让他登台,也不会有人会把他当宠物收养。即便是一条流浪的野狗,他也已失去与其它同类抢夺食物的体魄。但此时此刻,他仍感激那只救了他的同僚,因为没有他,自己便将会在那个霉菌泛滥的仓库里全身溃烂直至一堆白骨……
          医生拍了拍内也以示行刑完毕,便马不停蹄地拿着从内也身上拔下的毛发,走了出去。此时,内也看见他那好心的同僚径直而来,只见他迫不及待地走到那位医生跟前……
          “这些毛一根都不能少,给我弄他原来的那个造型。”

    谈论 发(下)

     

    引用

    发(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一天,内也在结束表演后,照例享受着专人伺候沐浴的待遇。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背部起了几粒红红的疹子,便为他涂了点马戏团专用的除疹药膏,可第二天,疹子没有退,内也却开始浑身搔痒起来,马戏团见状欲请兽医来为他诊治,但被内也一口回绝了。内也开始用毛发巧妙地把出疹的地方遮盖住,所以,他依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超群的技艺。但每天表演完毕后,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毛发下的皮肤上,不断有疹子冒出。他开始拒绝接受专人打点,只是贴身备一罐除疹的药膏适时涂抹,直至全身都布满了红疹。不过,内也还是没把这当回事,因为他觉得,他一身丰裕的毛发可以完全遮盖红疹。他依然会将是台柱,依然没有谁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一天深夜,内也在一阵剧痛中惊醒。他用前抓摸索着疼痛的地方,突然他摸到一处潮湿黏稠的皮肉,接着是一阵更剧烈的疼痛……内也开启一盏昏暗的灯,跑到镜子前,拨开疼痛处的毛发——那是一个梅花形的伤口。确切地说,那是一个由无数个发黑发青的疹子汇聚而成的梅花形伤口。伤口上粗粗的毛囊里不断渗出夹杂着黄色的血水。内也连忙把灯熄灭,爬回床上,蒙着头,打着哆嗦……
          第二天清晨,马戏团的工作人员前来敲门,示意内也可以起床准备训练了。内也警觉地将被伤口弄脏了的床褥收拾到床下,接着,他便照例开始打理他的造型。他就近用一撮毛发遮住伤口,因为伤口没有经过清理,黏黏的液体将毛发粘得牢牢的。这令内也感到很满意。随后,内也打了一针止痛剂,便向训练营出发了。
          之后的每个夜晚,内也在入睡前都会打一针止痛剂,以保证睡眠的质量。每天清晨,他又会花很多时间用在处理他的每个伤口上。在一次训练中,内也的驯兽师闻到了一股异样的味道:“什么味儿啊?那么臭!哪儿来的?”内也听罢急忙借口离开了训练场,飞速跑到自己的休息室,找了一瓶最刺激的香水,朝自己的众多伤口上狠命地喷去。一阵入骨的剧痛,内也顿时休克。
          当内也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马戏团仓库的一个纸盒内。透过门缝射进来的一丝光线里布满了扬扬洒洒的灰尘,仓库里弥漫着各种难以入鼻的气味,内也分不出哪种是属于自己的。在这种环境下,内也竟然感到有些饿。他叼起角落里那只脱胶了的皮鞋,有气无力地咬了几口,便放弃了。门外突然有点动静,内也企图发出些声响以得到帮助,可惜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不过,门最终还是打开了,开门的是内也的同僚。因为这位同僚在马戏团的地位远不及内也,所以他们之前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只是打过几个照面而已。
          “你伤口严重感染,身上的毛发不能要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内也闭着眼睛,躺在刑台上,回顾着这半年来发生的一切。他知道,他的一生就这么完了,脱毛后的他,将会是个千疮百孔的怪物。不会再有马戏团让他登台,也不会有人会把他当宠物收养。即便是一条流浪的野狗,他也已失去与其它同类抢夺食物的体魄。但此时此刻,他仍感激那只救了他的同僚,因为没有他,自己便将会在那个霉菌泛滥的仓库里全身溃烂直至一堆白骨……
          医生拍了拍内也以示行刑完毕,便马不停蹄地拿着从内也身上拔下的毛发,走了出去。此时,内也看见他那好心的同僚径直而来,只见他迫不及待地走到那位医生跟前……
          “这些毛一根都不能少,给我弄他原来的那个造型。”

    谈论 悼

     

    引用


    昨晚看完《东视夜新闻》在2006年的最后一出,便例行开始想东想西
    但没想到这思绪竟飘到了十多年前,感觉人生是从那里开始的
    那时有首口水歌叫做《我的一九九七》,那个并不太漂亮的女孩弹着吉他悠悠地唱着
    “我十七岁那年离开了家乡沈阳,因为感觉那里没有我的梦想”…… ……
    “让我去那花花世界吧,给我盖上大红章”…… ……
    哈哈,那时真不知道她在唱什么 也不懂为什么家乡没有梦想就要离开
    更未萌生叩开“花花世界”之门的想法 反正在当时鲜有音乐颁奖典礼的年代
    办得极红火的东方风云榜评它为“十大金曲” 电视里常放着,那我也就跟着哼哼呗
    小时候就是这么追求“时尚”的,承认有点早熟的,开始读懂“我的那个他在香港”那种羞涩情怀
    每唱到这句脸上便泛开了红花,仿佛自己真有那么一个“他”似的 其实那时和“流氓三兄弟”混得颇熟
    甚至跟其中某成员有过懵懵懂懂的想法,整天不务正业地猜测谁喜欢谁啦之类的事情,现在想来真是好笑,哈哈
    我还有个“生死之交”,小晨晨,很有意思、很聪明的小孩,现在自考去了美国
    小时候,在学习上总和她并驾齐驱;长大了,这差距竟有越洋之远
    记得她的手掌总是凉凉的,湿湿的,夏天握着很清爽、冬天摸着很滋润
    那时我和她有个保留节目——按顺序一口气背下申花队的所有成员(包括营养教练)
    看着男生们都瞠目结舌的样子,我俩目的也就达到了

    小学期间有过三个班主任,都是年过半百的女性,第一位姓徐,上课很有特点
    每当有人的课堂回答颇如她意,她便会放下手中的书本,抬起双手于右太阳穴处
    作愤青状,喊道:“表扬!”——接着全班便像纪律部队似的有节奏地鼓起掌来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现在想来这老太太八成是个铁杆球迷
    否则一普普通通的知识(老)女性哪会用此番煽情的方式来表扬学生
    老徐对我还是很器重的,绝对高标准严要求,大到成绩越高越好,小到爱护花花草草
    记得一次我语文考了98,她便把我妈叫来了,我妈像是自己犯了错似的
    低着头 一言不发地默许我是如何不思进取,听罢刚想灰溜溜拎着我回家猛抽一顿
    但见老徐笑脸相迎对进门的××家长赞道:“啊,你儿子这次考了80分,恭喜你!”
    结果是,我妈顿生逆反心理,现场就开抽了…
    还有阵子我迷上了名为“一串红”的花 一次放学,我疯狂采摘一把握在手中
    正眯着眼陶醉地吮吸它们甜甜的根部时 身旁的伙伴开始猛拽我的衣角
    我不耐烦地睁开眼,只见老徐阴森地朝我笑着,之后便直接让我带路进行家访了。
    后来老徐退了休,换了刘老师来接管我们。
    刘老面色雪白粉嫩、体态微胖而不失风韵——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儿
    比起老徐,刘美人爱的表达较直接,每看到我爸妈便翘起大拇指“你女儿呱呱叫!”
    我妈乐极,所以那阵子我的日子过得也颇为滋润。
    刘美人有块锈迹斑斑的长木板,她和这块木板的关系嘛~基本上就像孙悟空和金箍棒差不多吧
    不过这件宝贝大多是用来吓唬我们的,可有一次刘美人实在冒火,宝贝便出鞘了
    这次大屠杀也殃及到了我,那板子抡在我手掌的时候,我发现刘美人的眼角抽动了数下
    我哭了,但不是因为疼……那阵子我时刻谨记老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口号
    可后来刘老师却没有再来上班,讲台里依然放着她的长木板…… ……
    中学时代写了一篇关于刘美人的文章,后来拿了那年长宁区作文竞赛的一等奖 也算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灵了吧
    刘美人走了,来了个更狠的“孙爱美”。此人手染灰指甲,近视几近瞎,年级一大把,粉底疯狂擦。
    一言以蔽之:“无语”
    至于我嘛,小学的时光还是很“无敌”的
    凭着早熟的筋骨和智力,扳手腕难逢敌“手 不看书考入重点。
    不过后来大家都发育了,我也就日趋平民化了……
    6/26/2007

    搬家

    本人的窝已乔迁,新址:http://blog.sina.com.cn/shimengna
    4/14/2007

    发(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月。一天,内也在结束表演后,照例享受着专人伺候沐浴的待遇。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背部起了几粒红红的疹子,便为他涂了点马戏团专用的除疹药膏,可第二天,疹子没有退,内也却开始浑身搔痒起来,马戏团见状欲请兽医来为他诊治,但被内也一口回绝了。内也开始用毛发巧妙地把出疹的地方遮盖住,所以,他依然有着美丽的外表和超群的技艺。但每天表演完毕后,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毛发下的皮肤上,不断有疹子冒出。他开始拒绝接受专人打点,只是贴身备一罐除疹的药膏适时涂抹,直至全身都布满了红疹。不过,内也还是没把这当回事,因为他觉得,他一身丰裕的毛发可以完全遮盖红疹。他依然会将是台柱,依然没有谁可以取代他的位置。
          一天深夜,内也在一阵剧痛中惊醒。他用前抓摸索着疼痛的地方,突然他摸到一处潮湿黏稠的皮肉,接着是一阵更剧烈的疼痛……内也开启一盏昏暗的灯,跑到镜子前,拨开疼痛处的毛发——那是一个梅花形的伤口。确切地说,那是一个由无数个发黑发青的疹子汇聚而成的梅花形伤口。伤口上粗粗的毛囊里不断渗出夹杂着黄色的血水。内也连忙把灯熄灭,爬回床上,蒙着头,打着哆嗦……
          第二天清晨,马戏团的工作人员前来敲门,示意内也可以起床准备训练了。内也警觉地将被伤口弄脏了的床褥收拾到床下,接着,他便照例开始打理他的造型。他就近用一撮毛发遮住伤口,因为伤口没有经过清理,黏黏的液体将毛发粘得牢牢的。这令内也感到很满意。随后,内也打了一针止痛剂,便向训练营出发了。
          之后的每个夜晚,内也在入睡前都会打一针止痛剂,以保证睡眠的质量。每天清晨,他又会花很多时间用在处理他的每个伤口上。在一次训练中,内也的驯兽师闻到了一股异样的味道:“什么味儿啊?那么臭!哪儿来的?”内也听罢急忙借口离开了训练场,飞速跑到自己的休息室,找了一瓶最刺激的香水,朝自己的众多伤口上狠命地喷去。一阵入骨的剧痛,内也顿时休克。
          当内也再次醒来的时候,他正躺在马戏团仓库的一个纸盒内。透过门缝射进来的一丝光线里布满了扬扬洒洒的灰尘,仓库里弥漫着各种难以入鼻的气味,内也分不出哪种是属于自己的。在这种环境下,内也竟然感到有些饿。他叼起角落里那只脱胶了的皮鞋,有气无力地咬了几口,便放弃了。门外突然有点动静,内也企图发出些声响以得到帮助,可惜他已经没有任何力气了。不过,门最终还是打开了,开门的是内也的同僚。因为这位同僚在马戏团的地位远不及内也,所以他们之前并没有太多的接触,只是打过几个照面而已。
          “你伤口严重感染,身上的毛发不能要了,我送你去医院吧……”
    内也闭着眼睛,躺在刑台上,回顾着这半年来发生的一切。他知道,他的一生就这么完了,脱毛后的他,将会是个千疮百孔的怪物。不会再有马戏团让他登台,也不会有人会把他当宠物收养。即便是一条流浪的野狗,他也已失去与其它同类抢夺食物的体魄。但此时此刻,他仍感激那只救了他的同僚,因为没有他,自己便将会在那个霉菌泛滥的仓库里全身溃烂直至一堆白骨……
          医生拍了拍内也以示行刑完毕,便马不停蹄地拿着从内也身上拔下的毛发,走了出去。此时,内也看见他那好心的同僚径直而来,只见他迫不及待地走到那位医生跟前……
          “这些毛一根都不能少,给我弄他原来的那个造型。”
    4/12/2007

    发(上)


          内也被送上拔毛台的那天,天气有些奥妙。之前还层云层雾的,个个掐着胸口过活,可就当他躺上刑台那一瞬间,天空放了晴。内也即使闭着眼睛也无耐这种强光,眼皮频眨   着。突然,他感受到一道更强的光,直觉告诉他,这是金属器物和阳光结合的产物。内也知道,行刑即将开始 …… ……
          半年前,内也正在一家皇家马戏团里接受训练,因为光顾这家马戏团的大都是名流富豪,所以,能正式成为这家马戏团的名角,是每条有理想的名犬的无上荣耀。更何况,内也并不是什么纯种的名犬,他只是杂交得还算靠谱,外加自身不甘做宠物,才误打误撞地进了这家皇家马戏团的训练营。正因为不是纯种的名犬,内也的毛发并不漂亮,不但缺乏光泽,还几乎停止了生长。而马戏犬却偏偏是个要求“声色艺”俱全的行业。预感到驯兽师的态度越来越生硬,自己在训练营里的地位越来越低,而“名角”的梦想也眼看将付之东水,于是,内也决定去做一个整毛手术……
          手术后的第二天,内也便浑身包裹着回到了训练营。他的驯兽师并没有责怪他之前的缺席,只是似有若无地瞥了他一眼,就走开了。内也通过身边的镜子,看见他的驯兽师向一个角落走去,顺着那个方向,他还看到一条陌生的同类。那是条浑身雪白的贵宾犬,嘴巴稍长而微翘着,显出一副不可一世的高傲姿态。内也再看了看镜子中那个被包裹得四不像的自己,便低着头,无地自容地离开了。
          之后的一个月里,内也没有出门。他并不知道自己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或许他能重回训练营,或许他会被一个好心人收养,又或许,他只能流浪街头……种种场面就这样整天在内也的脑里浮现,直到他去医院拆绷带的那一天。
          当内也再次站在镜子前打量自己时,他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以至于他瞳孔放大,嘴巴微张。大约一又四分之一炷香的时间后,内也才恍过神来,开始重新认识镜子中的自己。这是一条毛色亮泽纯正、毛质蓬松柔软的犬。全身的毛发经打造,拗出了高贵而又俏皮的造型。鼻梁与嘴巴部位的着色更是恰到好处,完全掩盖了其非纯种名犬的身份。手术的成功是不言而喻的,这点在内也走出医院后,得到了进一步证实。他所到之处,路人无不啧啧称奇。而他的同类,就只能垂下原本摇摆着的尾巴,灰头土脸地窝在一边,轻轻地发出哀怨的叫声。路上,内也还经过了一家宠物医院,他透过医院的玻璃门看见了其他犬类的模样,也再次看见了自己手术后的造型,那一刻,他才信心十足地确定,他成功了。
          第二天,内也又来到了他之前所在的皇家马戏团,他跑到后台,微微撩开深红色的丝绸帘子,他以前的同僚们正在为贵宾献上各自的看家本领,台下笑声连天,叫好不断。驯兽师也频频上前行礼,对来宾的捧场以示感谢。这位驯兽师正是内也之前的尊师,而尊师的新宠现今俨然已有了马戏团台柱的架势,正一个连一个地表演着高空跳火圈的把戏。当一切都进行地非常顺利之时,只见高高搭起的圈台被轻轻地绊了一下……在这当口,内也出于本能地从后台窜了出去,随后,冲着摇摇欲坠的圈台高高跃起,在成功跃圈的同时,用后脚轻轻点了点火圈。就这样,圈台重新得到了平衡。台下以为这是精心设计好的戏码,顿时掌声雷动。驯兽师咽了口唾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赶忙上前鞠了一躬,并借此机会深深吐了口气。此时,两旁的幕也随即拉起……
          内也一举成了救世主,驯兽师和团领导不断前来拥抱这位陌生的来客,询问他的出处,并表明挽留他的意思。内也意识到,原来所有的人都已经不认得自己,他有点心寒,但又有点庆幸。接下来的日子,内也过得极其充实。他不但圆了梦,一跃成为皇家马戏团的台柱,还享受到了台柱应有的待遇。马戏团特地为他腾出一间休息室,配备了一流的设施和人员专门为他打点演出活动和休闲生活。而那位驯兽师也成了驯兽界炙手可热的人物,不断有渴望成名的马戏犬上门拜访。看来,“母以子贵”的原理在各行各界都行得通 …… ……(未完待续)
    1/2/2007

    昨晚看完《东视夜新闻》在2006年的最后一出,便例行开始想东想西
    但没想到这思绪竟飘到了十多年前,感觉人生是从那里开始的

    那时有首口水歌叫做《我的一九九七》,那个并不太漂亮的女孩弹着吉他悠悠地唱着
    “我十七岁那年离开了家乡沈阳,因为感觉那里没有我的梦想”…… ……
    “让我去那花花世界吧,给我盖上大红章”…… ……
    哈哈,那时真不知道她在唱什么 也不懂为什么家乡没有梦想就要离开
    更未萌生叩开“花花世界”之门的想法 反正在当时鲜有音乐颁奖典礼的年代
    办得极红火的东方风云榜评它为“十大金曲” 电视里常放着,那我也就跟着哼哼呗
    小时候就是这么追求“时尚”的,承认有点早熟的,开始读懂“我的那个他在香港”那种羞涩情怀
    每唱到这句脸上便泛开了红花,仿佛自己真有那么一个“他”似的 其实那时和“流氓三兄弟”混得颇熟
    甚至跟其中某成员有过懵懵懂懂的想法,整天不务正业地猜测谁喜欢谁啦之类的事情,现在想来真是好笑,哈哈
    我还有个“生死之交”,小晨晨,很有意思、很聪明的小孩,现在自考去了美国
    小时候,在学习上总和她并驾齐驱;长大了,这差距竟有越洋之远
    记得她的手掌总是凉凉的,湿湿的,夏天握着很清爽、冬天摸着很滋润
    那时我和她有个保留节目——按顺序一口气背下申花队的所有成员(包括营养教练)
    看着男生们都瞠目结舌的样子,我俩目的也就达到了

    小学期间有过三个班主任,都是年过半百的女性,第一位姓徐,上课很有特点
    每当有人的课堂回答颇如她意,她便会放下手中的书本,抬起双手于右太阳穴处
    作愤青状,喊道:“表扬!”——接着全班便像纪律部队似的有节奏地鼓起掌来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啪~”,现在想来这老太太八成是个铁杆球迷
    否则一普普通通的知识(老)女性哪会用此番煽情的方式来表扬学生
    老徐对我还是很器重的,绝对高标准严要求,大到成绩越高越好,小到爱护花花草草
    记得一次我语文考了98,她便把我妈叫来了,我妈像是自己犯了错似的
    低着头 一言不发地默许我是如何不思进取,听罢刚想灰溜溜拎着我回家猛抽一顿
    但见老徐笑脸相迎对进门的××家长赞道:“啊,你儿子这次考了80分,恭喜你!”
    结果是,我妈顿生逆反心理,现场就开抽了…
    还有阵子我迷上了名为“一串红”的花 一次放学,我疯狂采摘一把握在手中
    正眯着眼陶醉地吮吸它们甜甜的根部时 身旁的伙伴开始猛拽我的衣角
    我不耐烦地睁开眼,只见老徐阴森地朝我笑着,之后便直接让我带路进行家访了。
    后来老徐退了休,换了刘老师来接管我们。
    刘老面色雪白粉嫩、体态微胖而不失风韵——年轻时肯定是个美人儿
    比起老徐,刘美人爱的表达较直接,每看到我爸妈便翘起大拇指“你女儿呱呱叫!”
    我妈乐极,所以那阵子我的日子过得也颇为滋润。
    刘美人有块锈迹斑斑的长木板,她和这块木板的关系嘛~基本上就像孙悟空和金箍棒差不多吧
    不过这件宝贝大多是用来吓唬我们的,可有一次刘美人实在冒火,宝贝便出鞘了
    这次大屠杀也殃及到了我,那板子抡在我手掌的时候,我发现刘美人的眼角抽动了数下
    我哭了,但不是因为疼……那阵子我时刻谨记老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口号
    可后来刘老师却没有再来上班,讲台里依然放着她的长木板…… ……
    中学时代写了一篇关于刘美人的文章,后来拿了那年长宁区作文竞赛的一等奖 也算告慰她老人家在天之灵了吧
    刘美人走了,来了个更狠的“孙爱美”。此人手染灰指甲,近视几近瞎,年级一大把,粉底疯狂擦。
    一言以蔽之:“无语”
    至于我嘛,小学的时光还是很“无敌”的
    凭着早熟的筋骨和智力,扳手腕难逢敌“手 不看书考入重点。
    不过后来大家都发育了,我也就日趋平民化了……
    12/19/2006

    娱乐感情

    《绝代双骄》实在是个毫无创新意识的节目
    《听妈妈的话》也不算周杰伦众歌曲中的经典之作
    朱桢更是个无厘头到丧失男人味的主持人(个人看法)
    可在下午观看重播时,这三者结合的五分钟却让人感动到落泪
    或许,当儿子凑近妈妈的脸庞轻唱着“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时
    母亲眼里的朱桢仍是个不让人省心的调皮小子
    但在我心中这位主持人的形象却史无前例地高大

    从前对谢娜也没啥好印象,觉得她那咋咋呼呼、没心没肺的样子配不上刘烨
    但自从她吞声忍泪地在节目上诉说她的爱情时,我开始了解
    为什么这个小丑般的女人曾经让刘烨许下一生的承诺
    一句“只要谢娜今天说结婚,我明天就娶她”,让我同时对两人刮目相看
    开始想,是不是那些“卖笑追欢”型的艺人往往更有人情味呢
    比如前阵子孙兴在舞林大会上因落败而声泪俱下的场景
    就让我颇为怀念他“杨逍”的深情形象
    而那些一向以知性形象示人的高姿态艺人
    我看恐怕就没有他们荧幕形象那么至情至性
    比如刘若英,我就从没感受到她具有奶茶般甘香的暖意
    不过她低吟浅唱的《后来》倒是每每把我唱得翻江倒海

    发现最近感情有点泛滥,以至于开始同情一些貌似不该同情的人
    其中一位就是堪称娱乐圈“圣斗士”的张钰
    当她摊开一堆所谓的证据大无畏地昭告天下
    “我几乎所有的角色都是靠潜规则换来的”
    我听见她的声音分明是颤抖的
    其实,她也知道羞耻 ,她也明白人们将向她投以怎样的目光
    只不过有太多打着“关注焦点”旗号的热心人士
    借机有了光明正大观看限制级的理由,看罢还飘飘然缓过神来
    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喊起“维护社会风气”的口号
    而张钰呕心沥血的证物就这样失去了它原本应有的严肃性
    不过张钰终究还是红了,实现了她的梦想

    其实说到“红”,整个2006年最成功的还得算王菲
    这一年,几乎她所有的影像资料都属于非正常拍摄
    娱记的这些辛劳成果往往说明了整个娱乐圈的风向
    只不过王菲现在需要的恐怕已不是媒体和歌迷的万千宠爱了
    其实很久以前并不喜欢王菲,觉得她扮清高
    后来慢慢了解此人生性如此,挺真诚坦率的
    再后来她和小谢谈起姐弟恋,初露可爱一面…… ……
    在喜欢王菲的日子里,她扮演的都是成名曲里那个容易受伤的女人
    而在没有王菲的日子,很多人的MP3中仍然大量地存放着她的名曲
    看来娱乐圈这个小社会还是需要真性情的
    雷厉风行的王菲以退为进,红着
    敢爱敢恨的柏芝嫁为人妇,红着
    满口大齐的周迅屡屡封后,更是红着……

    其实任何职业都免不了潜规则的介入
    但如若做事尽力、做人尽情
    也就顺应了融于规则且不为规则所累之道了吧

     

    11/16/2006

    大梦深秋

    清晨,在一丝战栗中醒来
    原来又是不安分的双腿偷偷地溜出了被窝
    有时倒也佩服他不息的执著
    只是无辜如他,无奈如我
     
    突然闻到一股阳光跃动的气味
    于是我起身把窗帘撩开
    酸痛的眼球遭来的是不可负荷的强光
    她就像个矫揉造作的女人不停摆弄着头上的簪发
    而此般肤浅的艳阳又怎能把深秋的寒意掩饰得悄无声息
    再次战栗……再次蜷入被窝……
    听着时钟敲过12点,入眠……
     
    醒来已是下午四点
    这附加的四个小时使我又有了做梦的能力
    而以往多梦的我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鲜入梦境
    又或许应该换个说法-
    大概在这段时间里,我所处的根本就是个梦境
    但无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幻的梦
    都被奢侈地压榨,再压榨
    所有的时间也委屈地承载着对我的怨恨
    而我,又何尝不是这样
    只是梦境中的风景,实在令人过目难忘
    即便匆匆步伐难以记录这尘世的纷繁琐碎
    曾有过疲惫,只是天空又张开煽动的翅膀
    把那将熄的星星点点奇迹般地扇成熊熊烈火
    也有过落寞,但又偏偏来了一场及时雨
    愣是把含苞中的幽香在隔夜的黎明飘散开来
     
    梦断人醒,历历在目
    而生活在经历一次猛击后又回到了以往的轨迹
    “砰……砰……砰”
    窗外一只飞蛾贴着玻璃盲目地拼命死撞
    莫怪莫怪……
    这小东西分明是在暗夜失去了方向
    突然看到光明和自己如此逼近就来了劲
    可他倾尽所有,仍无力到达心之所往
    因为初入尘世的他殊不知有一种叫做“玻璃”的介质
    无色透明,如同那道看不见的命运之门
    如果我够善良的话理应把屋内的灯火熄灭
    也许这样,他便会漠然离去,还存于世
    可是我没有
    而这同样源于我的善良
    于是我把灯燃得再亮些
    让他清晰地看到存有希望的地方
    执拗如他卯足了劲地继续拍打玻璃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他都在重复这个动作
    这时的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
    妈妈来帮我把窗帘拉上,接着,就走了
    可我分明看到了那持续了许久的“砰砰”声
    在嘎然而止时发出的一声叹息
    我透过帘子边的空隙看着这小东西
    只见他简直就像个癌症晚期病人
    躺在窗台上微微颤动着翅膀,等待死亡的来临
    我赶紧把帘子拉好,把灯熄灭
    好让他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去吧
    如果可以,希望他来世能与世无争
    忘记灯火,面向大海
    可是,有很多事情,无法控制,无法选择
     
    “世事一场大梦,人生几度秋凉”
    总在秋天,所有美好的时光会跟随暖意而去
    而将至的寒冬就像是一道由野兽把守的大门
    我并不勇敢,止于门外
    但又无心潜逃,同样源于我的不勇敢
    也没有勇气向任何事物默念悼词
     
    吉本芭蕉:生命是一个疗伤的过程
    可是当伤员没有医生,伤口没有药剂,伤情如何控制
    这时,伤心、伤痛便像个傀儡般随之而来
    跟着,伤情恶化……
    但生活还得继续,双腿还将在泪海中挣扎
    那最痛的地方又要用此般揪心的方式包扎
    要不是怡然敞开了心结去解脱
    要不是毅然挺过了每一个关口
    要不是依然放一个奇迹在对岸
     
    再次醒来,再次撩开窗帘
    昨夜那只奄奄一息的飞蛾仍在挣扎中
    8/23/2006

    请别拯救我

    向来觉得自己是个厚道的人
    尽管常用鄙夷的眼神彰显势力
    尽管还以过激的言辞作为武器
    可这些表面的傲慢所象征的
    并不是丑恶的心灵 更不是怯懦的个性
     
    在我看来,“厚道”绝非等同于“老实”
    “厚道”是品德,“老实”是性格
    懦弱的性格
    记得上幼儿园那会儿
    邻座的小流氓公报私仇在老师跟前打我小报告
    这就属于不厚道
    我得知后实在忍无可忍便朝他胸口猛击一拳
    这只能算不老实
    就这么简单
     
    谁料,最近我竟被授予了“老实人”的称号
    起初觉得挺新鲜,那就做一回老实人吧
    后来说的人一多,就开始迷惘了
    难道我真成了老实人吗?
     
    如今我只能这么说
    我依然推崇厚道之士唾弃老实之辈
    只不过我已深陷泥潭,不想挣脱
    而周遭的泥土还在不停的凝结中……
    直至我被完全冰封的那天
    可我仍然深爱这泥潭
    因为他在埋没我的同时
    也给了我呼吸的勇气
    6/30/2006

    战争,厮杀

    这段日子以来,身体里的各种细菌精疲力竭地打斗

    包括今天,这个本应是无牵无绊的日子

    当原本是天堂的地方成了战场,我又能怎样

    自我斗争、自我麻醉、自我疗伤、自我……

    如果天堂还仁慈地保全那所剩无几的自我的话

     

    那是个别样的战场

    战士们之间不兴兵器,只兴化妆

    他们可以无视纪律,在不同的时间起床,在不同的时间到达战场

    不变的是,每人一妆,形形色色,清纯,又或是艳丽

    战略需要,战士们被分成若干个小分队

    这使这些战士的化妆风格也日趋部落化

    尽管如此,战士们每天还是化妆、打仗,打仗、化妆

    他们有的标榜战绩,有的暗斗妆面

    战争中的平淡无奇……

    直到突兀地出现了一支偏爱浓妆的小分队。

    由于大部分战士以貌似含蓄的妆面外出征战

    所以这支小分队便成了众矢之的

    加之此分队中的战士无一有显赫的战绩

    久而久之,他们成了“不良”的代名词

    而我,正是其中的一员

     

    我们常常羡慕那些化了妆仍然保持清纯的战友

    比如战绩显赫的X分队中的队员-Only

    凭借那张脸,他不知迷惑击败了多少敌人

    “如此般我见犹怜的脸,在没有化妆时,将是何等无邪啊!”

    至少我常这样想

    因为我相信一个人的长相决定了他的化妆效果

     

    一天,      我们分队的队友神色慌惚地向我冲来

    原来他看到了Only卸了妆时的样子

    只见他只顾着颤抖,来不及吐出半个字便倒在了床上

    自那以后,我便对Only长相的脱俗产生了病态的深信不疑

    而那位与我同分队的战友却久病不起

     

    说来也怪,那些天,Only也失踪了,几天不见人影

    这也使我一时打消了一睹芳容的强烈念头

    因为缺少了两元战将,队伍又新征了一名士兵-Alone

    先不论作战能力,这老兄首先就过不了长相这关

    满脸是包不算,奇怪的五官搭配看了也让人不寒而慄

    战士们被他阴森的面相吓得不敢同他说话

    只有我那病入膏肓的队友常常透过床和门的缝隙

    偷偷地对他露出狡絬的笑容

    这是在床上养病的他这段时间以来唯一的一次笑容

       

    难道他们认识?怀着疑惑的心情我轻轻地推开了Alone的房门

    通过他面前正在照的镜子,我看到的仍是张恐怖奸诈的脸

    只见他烦躁地挤弄着脸上与其长相十分搭配的脓包

    接着便开始往脸上涂粉,一层,又一层

    可因为脸上的包太过突兀,粉又一层一层地脱落下来

    但他仍旧锲而不舍地抹粉

    直到足有两斤重的粉被牢牢地黏在他脸上

    粉上完后,他就开始进一步化妆,描眉,红唇

    一步步的工序后,Alone的造型使我惊呆了

    他简直与另外一个人像极了,但是那个人……

    之后发生的事情几乎把我整个人凝固住了

    Alone从他的床底下掏出一只铁皮盒子

    也不知他从铁皮盒子中取出了什么

    只见他把头径向埋进手中,小心翼翼地拨弄着脸

    一分钟后,他又坐回了镜子前

    而这时候,他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那就是……Only

     

    我病了,紧绷的神经和昏沉的身体

    两者都无法彻底展开

    身体内的各种细菌又开始进行惊心动魄的厮杀

    细菌们实力相当,一日之间,尸横遍野。

       

    3/16/2006

    几条腿走路

    川伊和微伊打小就是好朋友
    在他们的国度里,人人就只有一条腿
    因为是天生的缺失,微伊始终觉得自己是完整的
    她可以舍弃拐杖,用自己纤小的脚掌找到支点
    然后手抡成一个圈以保持平衡,边旋转边前进
    人们的眼神不经意间投向她,之后显出些许讶异
    她发现后便低头一笑,矜持却无不显俏皮
    正如没有人知道微风曾拂过湖面
    微风却难忘相会那一刻的温馨
    她习惯用大脚趾轻轻一点,而后稳稳地站住
    摆个芭蕾的pose,亮个相
     
    但川伊没有微伊那般过硬的技巧
    他总为出行而烦恼,所以他对两条腿的人很是羡慕
    后来,微伊想了个好办法——
    两个人紧紧地抱成一体,然后你一脚我一脚地行走
    刚开始时,川伊还觉得挺新鲜
    但久而久之,他便忍受不了“两条腿”的嘲讽
    一个人无奈地隐居在国度边境的山林里
     
    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川伊结识了邻国的成霜
    成霜不仅有令川伊最为羡慕的两条腿
    更令川伊羡慕的是,他还有两个貌似神和的朋友
    这两个性格不同的人可以满足不同心情时的成霜
    那天晚上,川伊便在床上翻来覆去难以入眠
    他反复盘算着明儿个如何去搭讪这俩人
    可是第二天,成霜告诉了他一个始料未及的消息
    ——“我们闹翻了,他们都走了”
    川伊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对方就耸了耸肩
    ——“不用奇怪,交朋友嘛就是这样的”
    听到这番话,川伊顿时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 ……
     
    闭上眼睛,川伊又穿梭到了另一个国度
    当他睁开眼时,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个三条腿的姑娘
    这位姑娘蹲下身来拍拍川伊的肩,妩媚地一笑
    顿时,川伊就感觉自己来对了地方
    眉头一放,立忙起身拉着姑娘的手吻了吻
    正在这时,川伊的眉骨遭到了猛烈一击
    还没等他晃过神来,他的鼻子又受到重重一拳
    接着,他的嘴角又被打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
    迷迷糊糊间,三个大汉一起嚷道——
    “小子,活得不耐烦啦,跟我们抢女人!”
    …… ……
     
    川伊无奈地回到家乡,他第一个想起的是微伊
    他沿着曾和微伊一同走过的路,盼望着她的出现
    如他所愿,远方慢慢出现了微伊的身影
    只不过她的身旁多了另一个单腿人的陪伴
    这分明是曾经和川伊用过的走路方式
    川伊心里一阵酸楚,但他没有想要上前去挽回微伊
    因为他眼前的两个人是如此和谐,难以分离
    川伊回到家中,脑中浮现出一段段他经历过的片断
    他灰心,但不甘心,他想夺门而出另寻出路
    可就在那时他发现,自己已无法行走
    1/22/2006

    消失

    深夜爬进我的四肢,眼帘深处
    无数熟悉的脸庞,已经不熟悉
    我的眼睛和耳朵迷惘了
    车窗上的雾气,地铁的隆隆声
    闪烁……弥散……消失
    一直伸向远方的海与沙漠
     
    即使有通往无限的气势
    却也是一种漫不经心的经过
    一声叹息后……
    惊心动魄的一幕沉落了
    河床里那些轰鸣也随之远去
    
    水,淹没身体,伴随着蒸气,离开
    我栖身于一个瞬间,如同一个潮湿的洞穴
    不一会儿,意识到我该在光中醒来
    尽管没有光,尽管我仍迷茫

    然而,一切又都是镜子
    永恒地反射
    始我存在……至我消失
    1/15/2006

    理梳妆-行旅途

    改变了发型,染回黑色、烫回直发
    或许是想回到以前清纯的模样
    但发现,已不是想象中的自己
    看着大一时拍的报名照,无尽羡慕“她”
    拿着“她”与自己一同照镜子
    同样的发型,同样的表情,天壤之别


    开始想念刚被覆盖的发型
    虽然造型因时间的延长已不再精致
    但与我却如此相配
    原来,一个人是属于一段特定的时间的
    过去的你无法提前入住
    现在的你不宜无理逃逸
    未来的你无从随意回归


    改变发型是有原因的——
    为了那即将开始的工作及学习旅程
    所以,昭君以和亲而显
    可谓之不幸,不可谓之缺陷
    也罢……也罢……

    12/24/2005

    致命拥抱

            再次踏上这片荒野,依然空灵。那确是一片广阔的土地,时代的进步没有令它繁华。就算是春暖花开之即,也了无生机,正如我那腐朽的爱情。多年来,她一直在我的记忆中,那远去的背影,那逝去的年华。

            她是我不得不爱的人,而我却不得不离开她。
            …… ……

            看着她的眼睛,我读到,她想把我推开。

            “别走,我可以抱你吗?真的!”

            “不行,真的不行,因为我爱你!”

            丘拉是村里最美的姑娘。她从小与父亲相依为命,而母亲在生下她的几天后便离奇失踪了,关于母亲,她只是从父亲那里得知,长大成人后的自己与母亲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这一点,她从父亲时常对她异样的凝望中也得到了证实。其实,丘拉生来就是个可人儿,可村里一切的不幸似乎都是由于她的诞生而接连发生着。在母亲失踪后一个月,母亲的妹妹来到丘拉家,刚进门的她便迫不及待地抱起在摇篮里哭个没停的丘拉,冲她姐夫嚷嚷道:“再怎么样,也不能亏待了这孩子!”沉浸在妻子失踪悲痛中的丘拉父亲,身体就像打了个冷战般地猛地一颤,之前呆滞的眼神也慢慢开始灵活了起来,几秒钟后,他一把夺过小姨子手中还在啼哭的丘拉,“乖,孩子,是爹不好,乖……以后咱父女俩好好过!”接着,屋里三人的哭声混成一片。

            之后,阿姨就像母亲般照顾着丘拉,而丘拉,除了称谓,也完全把她当作自己的母亲,跟她撒娇,同她睡觉。丘拉的阿姨没有成过家,她也不怕背着老姑娘的名声。她曾问姐夫,要是姐姐一直不回来怎么办,丘拉的父亲看着他三个月大的孩子说:“我就和孩子两人过”。那天是父亲第一次感受到丘拉与她母亲的相似,哪怕她只是个三个月大的孩子。小姨子从姐夫的眼中读到了他对姐姐无尽的爱,此刻,她隐约间看见窗外一行青鸟在夕阳西下之即扬长飞去,而她的爱情,也已无可奈何花落去。

            有一天,丘拉父亲的同事阿虎来家里做客,当他看到丘拉的时候,惊异了——这孩子与她母亲长得太像了,不,比她母亲更漂亮。他抱起丘拉,亲了亲她的小脸蛋,“老丘,还好有这么一个女儿啊,总算有个视觉上的补偿吧,嫂子的事儿您就别太往心里去了”。或许是被说中了心怀,丘拉父亲一阵心酸,但还是坚强地用粗棉袄的袖子摸了摸泪。与丘拉父女俩一起吃完晚饭后,阿虎就准备打道回府了,走的时候,他再次抱起丘拉,挂了下她红红的小鼻子,“小丘拉,叔叔走了,下回再来看你好吗?跟叔叔说再见。”小丘拉脚踏着自家的门栏,一手扶着墙,而阿虎的背影也渐渐消失在她的视野中了。

            从那天起,阿虎就再也没在村里出现过,正如两年前丘拉母亲的失踪一样。村里又有人失踪,大家都生活在无限的莫名之中。而他们又何曾料到,他们生活着的这个村子,在之后的二十年将不断有人失踪。渐渐地,人们发现,这些失踪的人都有个共同的特征——他们失踪前都曾抱过丘拉。久而久之,丘拉成了大家不敢接近的人。而在所有抱过她的人中,也只有她父亲幸免遇难。
          …… ……

            我想拥抱丘拉,不仅因为我爱她,更因为我想让所有爱她的人都能够毫无戒备地接近她,拥抱她。我要打破这个该死的诅咒……(未完待续……)

    12/16/2005

    理想伴侣的8个条件

          最近有个点名的主题非常盛行——“理想伴侣的8个条件”。我又有幸被点到,这次点我名的是可爱的史维宝宝喔~~~
          其实对于终身大事,条件又何止8个能囊括呢!我就挑其中的重中之重吧。
     
    条件:
    1.外貌(the first,but not most important)
          他可以不帅,但不能影响市容;他也可以不怎么高(最好能高点),但不能比我矮。这么看,我的要求似乎很低,其实详细说来也不是一般人都能够符合的:
          他不能像谢霆锋帅得有点玩世不恭的模样,因为这样给不了我安全感;他不能像胡兵那样高高大大的却有点娘娘腔,因为我和妈妈都不喜欢;他不能像王力宏般万人皆迷,因为我才是他眼中的万人迷……
          他可以“丑丑的”,比如《像雾像雨又像风》的阿莱(孙红雷饰),看似来者不善,实则专一厚道。
          总之,我不喜欢帅哥,但要长得有味道,身高嘛,174-190,哈哈!范围好大。
     
    2.性格
          他最好能够有多重性格以配合角色转换。在同事面前要展现成熟稳重的理性一面,以显示他的领导气质;在我面前就要马上变成我的乖乖,和我嬉戏,同我打闹,被我欺负,任我蹂躏。不过欺负和蹂躏过后,又要在适当的时候表露其恰到好处的大男子主义。要在面临重大决择的时候对我说“宝贝,这个你得听我的!”这个时候我可以像一只小猫一样蜷在他怀里,看着他的眼睛喃喃地说道:“嗯……听你的……你是我的天!”
     
    3.心地
          自然要善良、孝顺、有爱心啦!不过,“孝顺”还是要放在第一位的呢,要像我一样爱我的爸爸妈妈,还要像我一样爱我们的宝宝(生两三个也不嫌多)。有句老话说“结婚鞭炮一放,一个儿子白养”,他可不能应了这一点,不能怠慢自己的父母。另外,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要坚持做善事。我相信善恶有报的嘛~~~
     
    4.爱好
          有曰:花不可以无蝶,山不可以无泉,石不可以无苔,水不可以无藻,乔木不可以无藤萝,人不可以无癖。又曰: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
          所以他一定要有健康的嗜好。他要懂抽烟,并在抽烟的时候摆出可以散发男人味的沉思模样,但不可以成瘾,这样会危害健康;他还要会喝酒,在微微喝醉的时候吐露出他对我的迷恋,但不能够贪杯,这样容易引发婚外一夜情,影响家庭幸福;他还要好车,并在没有车的情况下渴望买车,在有车的情况下打算换车;他也许还能好色,好我一个人的色。不过要与“淫乱”区分。正所谓“不会看《金瓶梅》,而只学其淫,是爱东坡者,但喜吃东坡肉耳”。
     
    5.健康
          身体健康,无隐病,暗病,家族无严重遗传病。因为如果他就这么走了的话,让我一个人这样孤孤单单的留在这世上,有什么意思啊?!
     
    6.情感(爱情方面)
          当然是要专一啦!不能欺骗我,打我,要疼我,关心我,体贴我,把我当个需要人呵护的孩子。在我讲述种种不幸时,他要为没有早点和我在一起,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在这个世界上而内疚、自责。还要坚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承诺。做到:婚前婚后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年轻年老一个样(当然,我也同样会做到哦)。
     
    7.才识
          有个广告做得好:“男人要××”,“男人要××”,“男人要爽”,“关键还是要有才啊”。男人的确不可无才。无才的男人会令生活失去情趣,导致爱情无法升温,仕途也屡遭坎坷。
     
    8.财力
          可以不是拥有天文数字金钱的阔少,但收入要远远超过我,让我衣食无忧。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财力不得不成为家庭幸福,夫妻恩爱的重要伏笔。
     
     
     
    12/2/2005

    食汤包记

          对“佳家汤包”闻名不久,但对它的向往已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终于,在上周六,和死猫一齐登门造访了位于河南南路638号(文庙路口)的“佳家汤包”。
          为了给汤包在自己的胃里腾出足够的空间,经过两天的清肠,早上八点,我与死猫空腹驱车赶往文庙。来到河南南路,当下这一排都是破旧不堪的矮平房,看似颇乏人气,好是失望。但走着走着,发现在前方100米远处,人头攒动,热气弥漫,恐怕这就是传说中的“佳家汤包”吧,兴奋之中,加快了步伐。人始终是充满欲念的动物,面对美食,一向维持着小资风度的我,竟会如此心潮澎湃,唾沫猛咽,拉着死猫,眼睛发直地向目的地进军。100米似乎是很长的距离,过了好一会儿,我们终于到了这人气、蒸气混作一团的地方。我首先被一股上海早餐惯有的香味所吸引,仔细闻,又不仅仅是普通的香味,总之,汤包能香成这样,实属不易。这时,我和死猫已经“不来塞”了,赶忙扫了下吊在店铺外的菜单,我不假思索地说道“一笼纯肉的,两笼蟹粉的”,死猫虽有点疑惑,但最终还是表示赞同。在他眼中,我还算是一吃客。因为去得早,店里还未呈现出传说中的济济一堂,好像特意为我和死猫留了位一样,让我们一尝刚出笼的美味。于是,我俩便纡尊降贵,提着外套的衣角,蹑手蹑脚地走进堂吃店铺。
          就座后,我开始打量起这家不起眼的店面。这家在上海也算鼎鼎有名的汤包店,竟然只有三个不算干净的堂吃桌位。而制作汤包的“作坊”,也全透明地曝露在那三个桌位旁边,上下堆满了各种汤包的馅料。四个外来妹拥在一起,赶皮儿的、包陷儿的、装盒的,各有分工,旁若无人地各干各的。说来也怪,这家装修颇具劳动人民特色的夫妻老婆店,里面正吃着的,外面正等着的,大都看似“非富则贵”(注意,是“看似”,比如我,就还是穷困的无产阶级)。男的不是西装革履,就是一身名牌;女的非穿皮裹毛,则披金戴银。总之,与这店面真叫是格格不入啊!再说说这家汤包店的老板。40出头的样子,五官长得还算正气,但组合在一起,竟透着一股杀气。箍在脖子上的那根极粗的颈链告诉人们,他家汤包的美味已让他发了一笔。
          在一连串感叹与讶异中,我们的汤包上桌了。先登场的是纯肉的。令人放心的是,碗碟是和汤包一起蒸过的,也算高温杀菌过了。刚出笼的汤包格外诱人,顶着蒸气的它们宛如出水芙蓉,娇涎欲滴。由于它们个个皮如纸薄,所以看上去呈粉红色,也表明其馅料的新鲜。一笼汤包12个,济济一堂,相互黏附着。但当我用筷子轻轻地挟起其中的一个时,我的顾虑解除了,汤包不会因为拉扯而破皮,仍然保持完整无缺。我眯着眼睛,咬了汤包一小角,里面的汤汁竟不待我准备好,便“源源不断”地涌了出来。我生怕汤汁付之东流,赶紧连皮带肉加汤猛咬一口(这一系列窘态还好没被死猫看见,因为他也在享受汤包中),嗯……汤汁鲜美而不觉油腻、肉馅新鲜且具有弹性、皮质细滑中带有韧劲。总之是恰到好处了。没吃了几个,另外两笼蟹粉的也上桌了。令我诧异的是,蟹粉汤包的皮上竟然清晰地泛着蟹黄的橘黄色,咬开一口,汤汁也融入了浓浓的蟹味,蟹粉极多,并与肉掺合得恰到好处,做到了蟹中有肉,肉中有蟹,使得蟹味浓重且自然,蟹黄也是一块块真实地呈现眼前。顿时感到16.5元/笼的价钱真是值了。我和死猫一个接着一个地吃着,已经把刚刚那笼未吃完的纯肉汤包抛到了九霄云外。大概是第一次看到我如此无所顾忌地吃一样东西,死猫呆呆地看了我一会儿,笑了笑,便开始吃那笼被冷落的纯肉的了。会如此为我舍弃己爱的,除了爸爸妈妈外公外婆,现在又多出了个死猫,好开心!没过一会儿,那三笼汤包已被我俩灭了。死猫还想买一笼生的蟹粉汤包回去给家人享用,可是老板说生的已经被饭店订光了。倒~竟然还限量发售!
          心满意足地走出汤包店,我看了看自己稍稍隆起的胃和小腹,又想到我那句“要为值得堕落的东西而堕落”,哈哈~总算值了。
    11/5/2005

    两段感情

    小花有个朋友,与女朋友复合后发现彼此间的感觉已不如从前
    所以又分了。
    有时候怀疑一段感情的开始至结束
    是否永远都像一道开口向下的抛物线轨迹
    而这道轨迹又是否真的无法与同一个人一起将它平移或彻底复制呢
    物是人非,这古人的无奈,于今人亦是悲情的结局吗?
     
    我和死猫就有两段感情,一段友情,一段爱情。
    虽然我们那段所谓的纯洁的友谊被无数人指以暧昧
    但暂且还是称其为友情吧。
    我和死猫是高中同学
    正如我对他space链接所描述的那样
    高一时的我们,行同陌路,见面无语
    要是别人提起他,在我脑中也顶多浮现一个提早穿上黑皮鞋
    尴尬地维持着不成熟绅士风度的男生;
    高二时的一次换座位改变了我们,他坐到了我后面
    由于对一顾姓数学老师头形的调侃
    我们有了十分无聊却乐在其中的共同语言
    又由于一次逃逸春游换来的k歌
    我们有了屡试不爽的共同兴趣。
    我们都觉得对方像猫,于是我们都叫对方“死猫”
    在我们这一代,“死”作为一个形容词,并不完全预示不祥
    在某种场合它甚至代表着一种熟络,一种亲切
    就像当时大家都管班里的一个大块头叫“死胖子”。
    所以我们似乎沉浸在“死猫”的呼唤与被呼唤中。
    一晃就到了高三
    我和死猫也由于各自所选科目不同而分属两班
    但无论是从走廊邂逅时的互嘲,到周六补课后的同行
    一切就像在有安排的默契中进行着。
    当然我们也会吵架,但基本上都是因为我一时喜恶所引发的
    就这样,我们将这段纯洁的友谊维持了四年。
    又是由于我的故意疏远,我们的友情降至冰点
    然而它却预示着另一段感情的开始——
    在我们失去联络后的第一次对话中
    死猫出人意料地向我表白了
    一个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
     
    我和熊也有两段感情
    与死猫不同的是,我和熊的两段感情都是友情。
    熊是我所有朋友中个性与我最相似的一个
    冲动、任性、骄傲……
    似乎略带偏激的词儿都能用在我们身上
    我们因为偶尔发现彼此的相似混在了一起
    一起奋战专四,一起魔鬼辟谷,一起疯狂购物……
    我们都很固执,不愿活在别人的模式中
    我们都很独断,不愿为别人改变自己的决定
    我们都很自我,不愿在任何场合受冷落
    否则,一个挥袖而去,一个冷漠以对
    无法妥协
    我们又因为突然发现彼此的过于相似而分开
    分开后的我们谁都没有埋怨过谁,而是默默地关注对方
    老师点名了,偷偷扫视周围,确认对方是否出席
    班车到点了,焦急环顾车厢,担心对方可能误点
    …… ……
    几个月后,我们发现彼此的关心与思念更是疯狂地相似
    不得不妥协,不得不又在一起……
     
    我很庆幸这两段逝去的感情都能挽回
    短暂的人生中,如此幸运的挽回又有几何
    云映日而成霞,泉挂岩而成瀑
    所托者异,而名亦因之。
    此友道之所以可贵也。
    物是人非,人是物非,又如何?
    惜物,惜人……